为提高辖区群众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,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诚信服务群众工作能力,有效提高群众满意度,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结合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,对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实施“首违不罚”,并积极开展诚信知识宣传。
自交警大队推出“首违不罚”措施以来,不断加强对民警的培训工作,使广大民警领会到“为民实践活动”“首违不罚”活动和“诚信建设”的主要意义,同时详细解读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,以及公安机关在信用建设中推出的便民利企措施。
截至目前,江源交警大队按照规定累计对256名首次轻微交通违法的交通参与者实行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,同时进行信用知识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,引导群众树立诚信守信的价值观念,倡导群众文明守法、诚实守信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真正实现“处罚一个,教育一片”的执法效果,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安交警的暖心服务。